第十一章

望风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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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间酒吧的规模不是很大,分做上下两层,吧台离进出口不远,调酒师正在那里为顾客调酒。旁边有一个台子,是领舞和歌手们表演的地方。曹慎所处的位置,可以看到所有人,但看哪个都不像三虎帮的。

    当然,三虎帮的人不会把身份写在脑门上,就算是出现了,曹慎也不知道。不过曹慎等的主要是今天去校门抢钱的黄毛一伙,然而他们始终没有出现,一直到了晚上九点,也不见半个人影。

    曹慎长叹了一口气,不得不意识到,黄毛等人今天看来不会来了。曹慎这一声叹气,在震耳欲聋的音乐中竟然格外清晰,酒保听到之后狠狠瞪了一眼曹慎。

    一瓶科罗娜,曹慎就在这里坐了好几个钟头,如果迎来的都是这种客人,那么酒吧也快倒闭了。曹慎自己也有些不好意思,所以一直很仔细的喝着,不过再怎么仔细,几个小时下来,一瓶科罗娜也见底了。

    这间酒吧有着昏暗的灯光,震耳欲聋的乐曲声中,还有空气中淡淡的香水味道,渐渐让曹慎的血液沸腾起来。极少有人会不被这种氛围带动,所以这是一个买醉的好地方,无论独自喝闷酒,还是与朋友聚会。在酒精的刺激下,人们可以忘记一切,忘记明天,忘记昨天,只想拥有现在。

    曹慎开始犹豫,是不是应该再要两瓶酒,今晚索性独自买醉,就当是庆祝自己重生了。

    就在这个时候,一个坐在吧台旁独饮的女孩吸引住了曹慎的目光,年龄看上去二十岁左右,气质妖冶。上身是一件紫色吊带,眉目如画,眼光如水,香腮樱唇,玉骨冰肌。下身是一条黑色短裙,紧紧绷着一双浑圆白嫩的、裹着肉,色丝袜的玉腿。

    这个女孩很漂亮,不免让曹慎有了冲动。就在这个时候,女孩也看到了曹慎,四目相对之下,女孩走了过来:“方便一起喝一杯吗?”

    “当然。”曹慎点点头:“想喝点什么,或者吃点什么,我请!”

    “你请?”女孩冷冷一笑:“想泡我?”

    “为什么这么说?”曹慎感到很冤枉,明明是对方主动过来说话的,应该是对方想泡自己才对。

    “我只说一起喝一杯,没说一定要你请,我自己又不是不可以买!”女孩顿了顿,笑容中多出了一丝狡黠:“一般来讲,一个男人要请女人喝酒,那么通常是想要泡这个女人!

    曹慎无声的叹了一口气,觉得这个女孩真是极品,竟然能说出这么一番话。不过仔细分析起来,这番话确实很有道理。

    “我和你不一样,把这理解为绅士风度。不过你既然这么说,酒我就不买了。”曹慎说罢,转而吩咐服务生:“一个果盘,一碟开心果,一碟白瓜子,多少钱?”

    “二百。”服务员倒是不客气,高高挥起了宰人的刀。

    这个时代的娱乐场所,宰人往往没商量,不过滨海这里还是比较好的,说起来竟还是托了洋人的福。有外国人在娱乐场所被宰了几次,到管理部门那里投诉,市里为了树立城市良好的形象,并保证能够吸引外商投资,下大力气整顿了一番行业风气。

    不过这个服务生早就看曹慎不顺眼了,十块钱一瓶的克罗娜能喝上几个小时的人,显然是个穷鬼。而穷鬼不但竟然来泡酒吧,竟然还要在酒吧里泡妞,这让服务生感到天理何在。于是他开出这么个价格,想让曹慎下不来台。

    孰料曹慎竟然毫不犹豫的拿出了二百元:“麻烦你快点,谢谢!”

    曹慎每个月都有几百块的生活费,这个月的生活费还是重生前一天刚从母亲那里领的。曹慎平常没什么花销,也就是买几本书看看,日子过得很仔细。换做过去,曹慎肯定会为这二百块心痛,不过重生之后,曹慎对钱倒没什么概念了,因为自己拥有的技术随时都可以换来大笔的钞票。

    服务生接过钱,坦然的很,一点也不惊讶,虽然看着曹慎年纪不大,但是能来这个地方的不是二世祖,就是出了名的混子,别说一出手几百了,几千都见过。

    但凡是想泡妞的,就算兜里没有多少钱,也要尽可能的表现的大方一些。女人都喜欢慷慨的男人,自古皆然,如历史上著名的秦淮八艳,尽管每一个都有很高的气节,但寻芳者仅仅想要一睹芳容,都要拿出大把的银子。所以说起来花钱上女人并不可耻,真正可耻的是钱花出去无数,却连手都没能摸一下。

    不管怎么说,服务生都很高兴自己能赚上一点提成,立即便去准备了。

    女孩看着曹慎,突然收起笑容:“我只说和你喝点酒,没说要和你吃什么东西!”

    曹慎更觉得这个女孩极品了,过来和自己说话的唯一的目的,似乎就是让自己感觉别扭:“对不起,看来我误会了你的意思,既然我们这样没有默契,酒似乎也没有必要喝了!”

    曹慎说着,站起身来做出离开的表示,其实是一招欲擒故纵,如果对方有兴趣对酌,肯定会主动加以挽留。而如果她什么都不说,那么很有可能是对曹慎根本没有兴趣,那么知趣离开是最正确的选择。毫无必要的死缠烂打,只能让人心生反感。

    尽管曹慎和女孩的接触只有片刻功夫,但决定是否会有一场艳,遇的重要因素,恰恰是最开始的几句话和两个人彼此的第一感觉。女孩对曹慎是否有兴趣,其实此时早就已经决定了。

    女孩犹豫了一下,随后轻声提出:“等等……还是一起喝一杯吧!”

    “喝什么?”

    “苦艾!”

    “你的这种性格,适合喝这种烈性酒!”曹慎说罢,招呼酒保:“两杯苦艾!”

    “你好像对酒很了解……”女孩说着,将几张钞票拍在了吧台上:“你已经请了果盘,酒就由我来请吧!”

    酒保把酒端过来后,曹慎举起一杯喝了一口:“你就当我是酒徒好了!”

    这个酒保实在羡慕曹慎,觉得这个穷鬼偏偏有富贵命,竟然钓到一个肯倒贴的女人。他不禁纳闷,自己天天在这里工作,怎么就遇不到这样的事情,自己其实长得挺帅的,至少眼睛要比这个穷鬼大一些。

    “那么,我可要当心你了,万一把我灌醉了……”

    “担心我灌醉了之后非礼你是吗?”曹慎又喝了一口,然后对女孩说:“那就要看你的酒量是不是比我大了!”

    “切!试试看!”女孩端起杯子一仰头,干掉了杯子中的绿色液体,发出一阵咕噜噜的声音。接着她擦了擦嘴,用挑衅的目光看着曹慎:“我都已经干了,你怎么还留那么多,打算在里面养金鱼吗?”

    “看来我酒量不如你,现在需要担心酒后失,身的,是我才对!”曹慎说罢,将杯中的酒一饮而尽。

    “是吗……”女孩咯咯的笑了起来。

    “再来两杯!”曹慎招呼罢酒保,然后告诉女孩:“我也很喜欢苦艾酒,这种酒多少有点致幻作用,不过也因此能够给人带来灵感,可以被视作缪斯的恩赐!”

    女孩很好奇地问:“真的?”

    “当然,王尔德就曾经说过:‘苦艾酒可能是世界上最富诗意的东西,一杯苦艾酒和一轮落日又有什么区别呢!’”

    “你不但会喝酒,还能喝的头头是道,喝的引经据典!厉害!”女孩点了点头,嘉许道:“我就是喜欢你这样的人,而不是那些只知道往肚子里胡乱灌的酒鬼!”

    曹慎微微一笑:“谢谢夸奖!”

    “那么你喝了之后,会想到些什么东西吗?”

    “我能写什么,难道写网络小说?”

    女孩本来是随口一问,但听到曹慎的反问之后,登时来了精神啊:“什么是网络小说?”

    曹慎这才意识到,说错话了,那时候还不流行这个呢,赶紧解释道:“就是一群闲极无聊的写手,胡编乱造一些故事,发表在网上!”

    “哦,我有上过网的,不过没去看小说……”女孩点了点头,随后颇为好奇的问道:“你看过吗?”

    曹慎听到这句话,差一点把酒吐了出来,心说,我现在什么没看过啊,重生之前老子也是个出来混的。

    “不过……”女孩仔细的看着他,似乎找到了兴奋点,两眼烁烁放光:“说实话,你喜欢男人吗?”

    曹慎发觉自己遇到了所谓的腐女,差一点哭了出来:“你才喝了一杯酒,怎么就产生幻觉了?我到底有什么地方能让你感觉我喜欢男人,你说出来,我改还不行吗?!”

    “你呢,看起来呢,还是很正常的。”女孩上下打量着曹慎,缓缓的说:“但单独来这里的男人,通常有两种可能,或者是泡妞,或者就是……同性恋!”

    曹慎听到这句话想起,这个时代似乎极少有专门面向同性恋群体的酒吧,很多同性恋因为平常面对的社会压力非常大,再加上找不到合适的伴侣,就到酒吧来宣泄。

    曹慎笑着摇了摇头:“我肯定不是后者。”(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