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与理念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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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理念去死,无疑是高贵的。但为真实的理念去死,那就更高贵了。(to die for an idea,it is unquestionably noble。 but how much nobler would it be if men died for ideas that were true。)

    ——孟肯(美国思想家)

    世界上有许多宗教组织,仿佛具有魔力一般,能使大批信徒为了理念而集体自杀。对世界上严重的集体自杀事件做一个代表性罗列:

    1978年11月18日:“人民神殿教”的914名教徒在圭亚那森林内举行的一项集体自杀与谋杀仪式中丧命,这些喝下或被迫喝下有毒果汁饮料的死者包括294名不满18岁的孩童;

    1986年11月1日:“真理之友教”的7名女教徒的烧焦尸体在日本西部一处沙滩被发现,这些死者留下遗书解释说,精神领袖的逝世导致她们萌生了自杀的念头;

    1994年10月5日:“太阳圣殿教”的48名教徒分别在瑞士西部的两个村庄里集体自杀。据称,这些教徒是因相信世界末日即将来临而集体自杀的;

    1997年3月26日:美国加利福尼亚州圣地亚哥“天堂大门教”的39名教徒集体服毒自杀,因为他们相信彗星“哈雷波普”的降临是他们离开地球的迹象。

    2000年3月17日:“恢复上帝十戒运动教”在非洲乌干达首都坎帕拉西南320公里的鲁昆吉里地区的一座村镇教堂里,制造了骇人听闻的教徒集体自杀和诱骗谋杀儿童事件,600多人顷刻间葬身火海“奔赴天国”

    可见,宗教这种玩意儿,从某个角度来说,仿佛迷魂药,能让人彻底失去自我判断的理智,发狂疯癫。被宗教情怀影响极深之人,可无私伟大,慷慨牺牲,也可极度邪恶,罪恶滔天。从正面角度来评判,宗教在人类历史上所起到的良性作用是任何事物都无法替代的,而从负面角度来看,宗教所产生的破坏作用亦如洪水猛兽,严重侵扰着人类的正常生活。有鉴于此,对于宗教,我们既不能全盘否定之,认其为迷信,更不能全盘接受之,放弃自我的判断能力,任其牵引,这很可能会走向莫名其妙的荒谬世界。

    追溯一下西方的宗教起源,可知其历史相当久远。早在古希腊时期,寡头派政治家克里底亚在西叙福斯剧中说:最初人类生活在无序的野蛮状态,为了向恶人报复,人制定了法律,让正义统治,使暴力屈服。但法律不能阻止人私下作恶,因此一些更聪明、赋有良好理智的人发明了对神的崇拜,用恐惧和神圣原则阻止人们邪恶的行为和思想。这种对神的崇拜,渐渐就具备了各种仪式,演化成有组织、有系统的宗教。“对神的崇拜”本是用来“阻止人们邪恶的行为和思想”可实际情况却常常事与愿违。可以说,大多数宗教在教义宗旨上,很少有不是劝人向善,助人走向永恒幸福,利益广大众生的。可宗教的良言美意在传播张扬的过程中,却十有八九会偏向扭曲,因为传播的途径是通过人的口舌,而人类性情中固有的“贪、嗔、痴”就会污染宗教的圣洁,曲解误用宗教以谋取私利。若是邪恶之人掌控了对宗教教义的定义权,就可能通过宗教来放大邪恶的力度和广度,这时宗教就会成为杀人的软刀子,产生的结果相当恐怖。

    一、基督教血泪斑斑的扩张史

    拿基督教来说,目前全世界信仰此教的人数已超过了20亿,这使得基督教教成为全世界最大的宗教。基督教提倡“博爱”广泛去爱一切人与生命,用爱的力量去感化他人。耶稣基督为了拯救世人,甘愿背上十字架,用鲜血和生命替世人赎罪。这些教义和事迹确实让世人感受到了基督教精神的博爱和伟大。可“博爱”的理念和“只有在基督教会里才得救渡”等看似不宽容的教义,再加进人性的征服欲之后,就衍生出了赤裸裸的侵略,从而使基督教文化的扩张史变成了一个血泪斑斑的征服史。

    基督教思想在欧洲传播的早期,曾受到社会主流很残忍的打击,成千上万基督徒流血牺牲,成为殉道者。当公元392年罗马帝国宣布基督教为国教之后,基督教便逐渐在欧洲扎下了根,此后,基督教便对没有信仰基督的欧洲人采取了“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态度。罗马人在欧洲每征服一地,首先用刀和剑迫使被征服者改信基督教。到了圣奥古斯丁时代,权威至高的神学哲学家奥古斯丁为后世制定了迫害异教徒的理论根据和公则,他将异教迫害的理论建立在耶稣的寓言“强迫他们进来(compel them to come in)”之上,这一原则,最后导致基督教的性质开始改变,信仰根基开始匮乏,膜拜偶像开始盛行。教会违背基督信仰,演变为精神的压迫组织,绝对不准异教徒提出任何关于基督教教义的异议,否则,等待他们的将是财产没收、房宅拆毁、监禁、放逐和死刑。例如,英国在亨利第八时代,有一个异教徒被活活煮死;在女王伊丽莎白治下,剑桥大学讲师克特以异端罪被烧死;意大利自由思想家凡尼理因无神蔑教之罪被拔去舌头、焚烧肢体;意大利科学家布鲁诺因坚持日心说,与宗教传统格格不入,被视为异端,烧死在坎坡德弗莱。这种靠强权来维护宗教尊严的做法,正如史学家吉朋所说:以残忍保障胡说。可以说,自中世纪以来,牺牲于宗教爪牙之下的科学家、思想家,不在少数。

    彻底被人性扭曲教义的基督教,其狭隘性和残忍性不仅限于对单个的异教徒个人,从11世纪末至13世纪下半叶,西方基督教世界在人间偶像教皇的号召下,以从东方异教徒手中夺回圣地为借口,对地中海东部的中、近东地区进行了前后长达195年的战争。参加这场战争的基督徒,身缀红十字标记,故称十字军。这场战争披着宗教外衣以欺骗世人和愚弄信众,其目的主要是为了向外扩张,以获得大量资源和财富。无论是从战争对当地人民的生活所造成的破坏,还是从战争的过程来看,打了长达195年的十字军东征战都是非正义的、彻头彻尾的侵略战争。

    随着基督教同俗世王权的结合,基督教内部成员开始沉沦堕落,教会逐渐变得专横、剥削和腐败。公元11世纪后,教皇取代了上帝,使教会陷入一片黑暗。神职人员逐渐背离了圣经,大胆篡改圣经中神的话语,使得神在教会中失去了应有的权威。神职人员也不再信守贫穷,而是搜刮民脂民膏,借机敛财,兜售赎罪券便是其常用的手段之一。若有对此种腐败现象提出异议者,立刻会被戴上“异端”的帽子,遭致“异端裁判所”的迫害。教会至此已堕落到极点。

    可见,基督徒为了实现基督教信仰的世界化,便通过战争厮杀的手段去征服“非基督教徒”企图压迫全体人类信奉他们的上帝,并在战争征服中掠夺自然资源和财富。中国当代学者摩罗曾评价说,西方殖民史的第一个时期就是:输出的是圣经和上帝,收回的是无穷无尽的金银财宝。同时,基督教由于同俗世王权接轨,获得了近乎独裁的权势,内部开始腐化堕落,背离了圣经的原始宗旨。这些行为正彰显出基督教文化所说的人性“原罪”因此,英国哲学家罗素在“为什么我不是基督徒”的演讲中说:我倒似乎觉得,信仰基督教的人大多都是极其邪恶的。大家可以看到这种咄咄怪事,就是历史上无论什么时期,只要宗教信仰越狂热,对教条越迷信,残忍的行为就越猖狂,事态就变得越糟糕。在所谓宗教信念的时代里,当人们不折不扣地信仰基督教义的时候,就出现了宗教裁判所和与之俱来的严刑,于是也便有数以百万计的不幸妇女被当作女巫烧死,在宗教的名义下,对各阶层人民实施了各种各样的残酷迫害。

    大科学家爱因斯坦曾用玩笑的口吻评价了宗教的客观性和破坏性,他说:如果有上帝的话,那么,上帝是一个顽童,总是跟我们寻开心,和我们作对,让世界充满了杀伐与丑恶。

    二、“贪、嗔、痴、慢、疑”的佛教徒

    佛教起源于印度,在东汉时期传入中国。从佛教传入中国伊始,中国文化便受到佛教无远弗届的影响,并且越来越根深蒂固。后世几乎所有的哲学家、思想家,甚至文学家,诗人,都需要从佛法中吸取养分,提升境界和悟性。

    佛法的精神确实对人性的滋润和提升有巨大价值,但此种精神也会被人为扭曲和篡改,成为作奸犯科者的方便工具。在佛法中,戒律明文规定,佛教徒要戒掉“贪、嗔、痴、慢、疑”远离“财、色、名、食、睡”翻阅佛教历史,我们可知,佛教徒行为中,背离教义,无视释迦牟尼佛谆谆教诲的现象比比皆是。旧唐书?辛替否传记载,唐睿宗时,佛寺占有社会财产的状况相当严重:“十分天下之财而佛有七八”旧唐书?王缙传说:“凡京畿之丰田美利,多归于寺观,吏不能制。僧之徒侣,虽有赃奸畜乱,败戮相继,而代宗信心不易,乃诏天下官吏不得箠曳僧尼。”在古代,伦理制度相当严格,男女之间很少能有正大光明的交往机会,于是,寺庙作为人人可去的公共场所,便成了男女偷情之地,甚至一些佛教徒也参与进来,利用职权,诱骗美色,践踏色戒。这种现象的出现,绝非佛教的精神有了问题,而是人出了问题。人性对“财、色、名、食、睡”的贪婪,嫁接到佛教寺庙上,便产生了许多寺庙霸占丰田美利,大放高利贷,榨取民脂民膏,且男盗女娼的现象。

    佛教讲“因果报应”寺庙僧侣这种视佛戒而不顾,倒行逆施,骗财骗色的行为,遭到了极大的恶报。历史上所谓“三武一宗”事件,是指北魏太武帝,北周武帝,唐武宗和后周世宗这四位皇帝曾发动过排佛、毁佛事件,使佛教在中国的发展受到很大打击,在佛教史上被称为“法难”或“三武一宗之厄”史载,周武帝宇文邕宣布废佛令之时,一个名叫慧远和尚厉声抗击说:“陛下今恃王力自在,破灭三宝,是邪见人,阿鼻地狱不拣贵贱,陛下何得不怖?”周武帝听后大怒,眼瞪慧远说:“只要百姓得乐,我何惧入阿鼻地狱!”周武帝这种为百姓安乐而无惧坠下地狱的精神,才是真正的佛教精神,恰如地藏菩萨所言: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周武帝雷厉风行落实废佛政策之后,四万多所寺庙赐给王公作宅第,一切经像尽毁于火,寺院财产簿录入官,寺院奴婢全部释放,近300万僧尼全部勒令还俗。唐武宗排佛之时,旧唐书?武宗本纪记载,曾在佛门“收膏腴上田数千万顷,收奴婢为两税户十五万人”寺庙本是清修之地,却出现了大量奴婢,这也真是一大怪相。可见,佛门圣地已在不守戒律的佛教徒的操纵下,成为囤积居奇、声色犬马的龌龊之地。可以说“法难”不是毁灭佛法,而是毁灭一批亵渎佛法的教徒。

    唐朝文学家韩愈也曾极力排佛,他认为佛教徒“以其诳丐渔利,夺编人之产”并算了一笔账:“农之家一,而食粟之家六;工之家一,而用器之家六;贾之家一,而资焉之家六。奈之何民不穷且盗也!”除了士、农、工、商这四民之外,又加上了僧侣和道士,成为六种人。大量僧侣和道士不稼不穑,靠四民养活,这就加重了人民的负担,人民怎能不贫穷呢?韩愈对佛法的抨击,有其阶级利益的出发点,但也说明了佛教寺庙被一些教徒所利用,谋取私利的现象。

    当今时代,佛教徒的所作所为中败坏佛教清誉的现象,也不少见,披着佛法的外衣干出有损佛法声誉之事者,也不乏其人。在佛教圣地西藏,佛法广为盛行,释迦牟尼佛慈悲为怀的精神应该处处发扬才对,可在二十世纪五六十年代,西藏处于神权统治之下,农奴却备受残忍折磨,毫无人身自由可言,动辄被奴隶主挖眼、剁手、砍脚,甚至剥皮、砍头等。旧西藏地方政府有关部门致热不典头目的一封令人震惊的信件上说:为达赖喇嘛念经祝寿,急需湿肠一付、头颅两个,各种血、人皮一整张,望即送来。这种残忍的祝寿行为,无论出于何种理由,无论作何解释,都是自欺且欺人的谬论,都是违背佛教普度众生精神的恶行,必受地狱果报。许多西藏活佛的家里锦衣玉食,黄金满室,过着简直同封建皇帝一样的堕落生活。无论这种活佛的法布施有多大,他们的所作所为也是违背佛教的宗旨,败坏着佛教的声誉,死后必堕地狱受完恶报方可。

    从社会的普遍现象来看,许多佛教徒刚刚体会到了一点佛教的真理,便自以为悟到了人生真相,高人一等,就立刻傲慢起来,看不起周围的人,恶言恶行相对。更有许多佛教徒,自以为传播佛法,法布施的功德无量,就可以腆着脸皮享受别人的俸禄,甚至犯有错误,也在心理上认为可以将功赎罪,从而不断犯比常人还恶劣百倍的错误和罪过,并毫无悔改之心。总之,佛法的甘泉总是时时不断被个别人性的“贪、嗔、痴”所污染,佛法的道场总是时时不断被个别恶人所利用,以其满足欲壑难填的私欲,从而毒害大众。

    印度哲学家奥修说,佛教孕育萌芽在印度,成长发育在中国,但开花结果在日本。据说,南京大屠杀的罪魁祸首松井石根就是一个佛教徒,他在下令杀人放火的时候,心中有慈悲为怀的佛祖吗?这很耐人寻味。

    三、引人“自跳火坑”的各种变质理念

    世界三大宗教之一的伊斯兰教,同样提出了很美好的教义理念,劝人向善,宣称信道而且行善者,后世将永居临诸河的乐园。可这种理念若加入了人性的私欲,就会成为极端恐怖组织肆意控制人的工具。恐怖组织篡改教义,教唆他人说,为真主献身,就可立刻升入天国,尽情享受俗世间所见的各种欢乐,于是,许多人体炸弹就产生了。

    再看中国历史上洪秀全所创的“拜上帝教”因其提出的理念自由,平等,博爱,吸引了许多信徒加入,酿成了对清朝政府起到巨大冲击作用的太平天国起义。太平天国的建国方略天朝田亩制度根据“凡天下田,天下人同耕”的原则,提出了“有田同耕,有饭同食,有衣同穿,有钱同使,无处不均匀,无人不饱暖”的具体纲领。这种构想仿佛共产主义社会一样,魅力无比,可这仅仅只是感性的美梦而已,没有理性实现的可能性。因为在实施这些具体纲领的过程中,领袖阶层为了满足个人的私欲,已远远偏离背弃了这套纲领。太平天国运动后期,各个领袖骄奢淫逸,鱼肉百姓,为了争权夺利而互相残杀,这就注定了起义的最终必将失败“天国”的构想也只是昙花一现。

    最后说说共产主义。共产主义本是个好到极点的理念构想,可人性的提升却跟不上其脚步。人类可以轻易做到“各取所需”但很难做到“各尽所能”这也是中国曾想幼稚地“大跃进”进入共产主义社会,结果却饿死几千万人的根本原因。近代教育家蔡元培曾说:“必有一介不苟取之义,而后可以言共产。必有坐怀不乱之操,而后可以言废婚姻。”一介不取,可以共产,坐怀不乱,可以共妻。当今人类需要经过很久远、很久远的人性提升,方能达到这种精神境界。

    所以,只有人性净化,美好的理念才能开花结果,飘香人间,而宗教所提出的各种美好理念正是为了净化人性,这其间仿佛有种矛盾存在。其实,人们在接受理念熏陶的过程中,只要加入一点自我思考和判断能力,这种矛盾就可消失。近代德国哲学家,同时也是虔诚基督教徒的康德提出了一种思想程序:理性第一,信仰第二;道德第一,宗教第二。理智的判断是信仰的先决条件,宗教徒的举止绝不能践踏人类的共同道德。美好的理念总是值得,并且不怕人们去推敲。而凡是让人们泯灭个性、盲目跟从的理念,其往往都是有毒的,它们虚构出一个画饼,或描绘出一栋美好的海市蜃楼,吸引人们自跳火坑。人类社会的自然法则永远是:没有个人的尊重,就没有全体的尊重;没有个人的自由,就没有全体的自由;没有个人的解脱,就没有全体的解脱。最后,让我们记住丹麦宗教哲学家克尔凯郭尔的一句话:假如我战死之后拥有一块墓碑的话,我只要刻上“那个个人”几个字就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