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监三题之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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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话说,十奸九杀。

    如今懂法的人多了“十奸”不会再有“九杀”可是因奸而杀的案件还屡见不鲜。

    三陪女被杀的案子屡见不鲜,这里面有劫财劫色杀人灭口的,也有被破坏了家庭的受害人报复杀人的,更多的却是视她们为祸水,是渣滓,因为“为民除害”的变态心理而杀害她们的。

    我这里讲的却是一个相反的故事:是三陪女杀人,杀的是她的嫖客。

    陈某某出生在三门县某某镇某某村(尊重犯人意愿隐去真名和详细地名),93年案发时正好二十岁。她对我说:我属牛,性格也同牛一样。

    属牛的陈某某是文盲,她说:“父母重男轻女,哥哥弟弟们都让读到初中毕业,却不让我读书,不过话得说回来,我自己也不想读。”

    我问她,案发前你在家里干什么?她有点心不在焉地说,干什么?干点家务,编编草帽呗!

    我问她:有人强迫你干这事(指卖淫)吗?她摇头。我又问:是家里很穷,日子没法过吗?她还是摇头。

    这样的女人本来是可以不走这条路的。可性格的拗犟,农家的无聊,再加上一帮玩伴的唆使,陈某某就从家里跑了出来。文盲的她能找到什么好工作?脏活累活又不愿干,除了做三陪小姐就别无选择了。

    她长相一般,皮肤苍白,眼睛大而活,顾盼间已没了丝毫的柔媚(狱中许多女犯的眼睛还是相当有魅力的),却多了一些复杂的痛楚,脸上还带了那么点“邪”女人一旦卖过淫,这种“邪”劲就像烙上去一般再也洗刷不净了,那怕她活到了80岁,那怕她已经改造得很好;这种“相”我在几名老妓身上验证过,而且屡试不爽。

    陈某某的身材比较瘦小,有骨感。我问,你才80多斤吧?她说,有90斤。

    让人难以置信的是,一个才90斤的女孩子,仅用一把小小的水果刀,一下子就把一个大男人给捅死了。

    事情其实非常简单。那晚上她陪一个客人睡觉,说好价钱是100元。完事后,却突然提出要120元。这是她们小姐妹的一点花招:事先说120元怕客人嫌贵跑了生意,而过后突然涨价,客人虽然不满,一般也不便太计较,只好多付20元作罢。

    “他们怕闹,怕丢人,而我们不怕。”这是那些小姐妹教她的经验,按照这个经验行事,她屡屡得手。

    偏偏那个嫖客小气,或者说他很讲究游戏规矩,他拒绝付那多余的20块钱,并生气地说:

    “讲好100块就是100块,我多一分钱也没有!”

    陈某某使出惯用伎俩,拖住那嫖客不放,客人骂道:

    “烂婊子,还翻了天了!”

    虽然干的就是卖淫活,可也不高兴被人骂作“婊子”何况骂的人也不是什么好东西。她愤怒了,回骂道:

    “烂嫖客,这20元不给你别想走人!”

    他们俩谁也不肯服输,两个人就那么纠缠在一起。

    客人猛推了她一把,一个趄趔,她一屁股顿到了地上,可是马上跳了起来,紧紧揪住那个嫖客。推搡中,客人为了脱身,就打了她几拳,她的牛脾气上来了,一把抓过刚才给嫖客削水果的水果刀,嚷嚷说:

    “你敢再打,再打我就捅死你!”

    也许是太小看这个瘦小的女人了,也许是太小看这把短短的水果刀了,嫖客的拳头下得更狠了,陈某某怒不可遏,她一刀扎了过去,正捅着了对方的左胸,那嫖客晃了晃,就倒下去了,而且从此没有再起来。

    “我当时只想吓唬吓唬他,没想到他这么不经捅的呀。”陈某某垂了头,脸上一片茫然。

    一审是在93年4月,她被判处死刑,93年9月,她被改判成死缓。进女子监狱已是94年1月了。

    毛泽东主席曾说过:监狱是工厂,是学校。

    浙江省女子监狱是模范监狱,教管工作十分出色。服刑期间,陈某某被改掉懒惰的毛病,她学习十分努力,文化成绩和成衣技术都进步很快,还当上了成衣组组长。因为表现不错,她的死缓已改成无期徒刑,96年又改成有期徒刑20年,去年年底,她又被减刑了1年零9个月。

    采访虽然顺利,可我的心却轻松不起来。愿她们都学会重新做人,做一个不危害社会,而对社会有益的人。愿她们都记住昨天走错的路,走好今天改造的路,奔向明天光明的路。

    愿世人都多一点理智,少一点放纵。